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已履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08-018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已履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公告了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因一时疏忽,在忘记公司年报披露时间的情况下,于2008年3月14日买入本公司股票49373股,公司年报披露时间为2008年3月25日,此举无意中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该事项公司已于2008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为此,陈保华先生作出了特别承诺:“本人将在上述股票购入日届满六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08年9月15日售出该49373股股票,若有收益,则全部收益归华海药业所有,若亏损,则由本人自己承担。同时,在上述期限内,本人放弃该49373股股份的表决权。”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3股。2008年5月1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实施后,陈保华先生所持有的49373股股份增加至64185股,买入价格由23.09元/股变更为17.67元/股。
陈保华先生已经依照上述承诺内容,于2008年9月16日(承诺售出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由于该天为国家法定节假日,股市休市,因此时间延期至2008年9月16日)售出该64185股股票,售出均价为11.99元/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