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近日,公司监事会接到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函,告知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永玉先生和蒋筱春先生担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王永玉先生和蒋筱春先生将与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永玉先生,195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政工师。历任原南京钢铁厂焦化车间组长、副工段长兼党支部副书记,焦化车间团总支书记,焦化分厂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办主任,球团厂党总支副书记,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处副处长、处长,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综合管理部经理。
蒋筱春先生,195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原南京钢铁厂三轧车间生产组副组长、组长,三轧车间副主任,二五〇车间主任,三轧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高线分厂副厂长、厂长,江苏南钢宝兴钢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高线厂厂长,江苏南钢宝兴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高线厂厂长,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厚板卷厂厂长兼党委书记。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厚板卷厂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