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联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08年9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08年9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9名,副董事长兼总裁王维航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胡联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2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加大移动商务业务和服务外包业务的投入、补充运营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公司将在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期限
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65天(含365天)。
(3)发行对象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加大移动商务业务和服务外包业务的投入、补充运营资金、优化资本结构。
(5)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6)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并在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总裁王维航先生确定和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批次结构、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进一步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规模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等。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移动商务和服务外包业务的拓展,可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释放部分担保资源,优化融资结构。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为香港公司在IBM融资部提供三百万美元的 Juniper产品采购付款额度担保。这种方式下JUNIPER厂商给香港公司的额度和信用帐期将从以前的200万(美元) 30天扩大至 300万(美元)60天。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议案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0万元增资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占有100%的股权。授权公司董事长胡联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王维航先生全权负责处理增资事务。所有增资文件由胡联奎和王维航联合签名后生效。授权胡联奎先生和王维航先生根据具体业务的进展情况来最终确定增资时间表。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对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的做大做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定于2008年10月6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层)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审议事项
①《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①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9月25日,该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③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4)会议登记方法
①登记时间:2008年9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②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③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④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5)其他事项
①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11层
邮编:100085
联系人:胡家飞、刘欣
电话:(8610)8273 3988
传真:(8610)8273 3666
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对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对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对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08-02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数量:4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 投资期限:长期
● 投资项目名称:增资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0万元增资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占有100%的股权。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并经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投资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因此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
2、投资总额:40,000万元
3、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庄士敦道 211号 20楼A座;
4、出资方式: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计算机与通讯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与通讯系统集成服务。
7、营业期限:长期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等因素的影响下,行业客户尤其是跨国客户对计算机系统集成应用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对本地化服务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很多跨国公司都将香港作为亚太地区的区域总部,并负责这一地区的IT系统建设,因此,香港公司在未来将面临较多的发展机会。
最近三年以来,香港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销售额以每年超过100%的速度增长: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5,203万元人民币;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32,360万元人民币,2008年上半年,已经实现销售收入37,289万元。
华胜天成股份为了在迅速崛起的IT行业保持领先优势,并不断拓展市场份额和提升客户满意度,需要根据服务客户的业务特点,以客户应用需求为导向,建立适应于大客户业务发展的香港公司业务运营体系。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香港公司未来作为股份公司重要的业务窗口,通过引进优秀人才,加强联盟合作、开展兼并收购等手段,构建面向港澳台、辐射东南亚地区更完善的业务发展平台,并进一步开拓新的业务方向,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
四、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并经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投资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因此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移动商务和服务外包业务的拓展,可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释放部分担保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我们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同时希望加强资金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五、备查文件:1、增资香港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公司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有关本次增资的独立意见
4、香港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5、香港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八年九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08-03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为香港公司在IBM融资部提供三百万美元的 Juniper产品采购付款额度担保。这种方式下JUNIPER厂商给香港公司的信用帐期和额度将从以前的200万(美元) 30天扩大至 300万(美元)60天。
本次担保经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63万港币。经营范围:计算机与通讯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与通讯系统集成服务。
香港公司2007年实现收入32,360.22万元、净利润801.79万元、净资产1,460.7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香港公司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银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为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Juniper产品采购付款额度担保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269.41万元(详细内容见200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对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详细内容见2007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对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800万美元的采购额度的信用担保(详细内容见2007年11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对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开立备用信用证金额为1000万美元以内的等值人民币。(详细内容见2008年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对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招商银行总行离岸部提供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贸易融资担保(详细内容见2008年7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没有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含董事签字的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香港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香港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含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中
审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中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移动商务和服务外包业务的拓展,可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释放部分担保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我们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同时希望加强资金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2、董事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的程序复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三年业务快速发展,对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的做大做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对华胜天成(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同时建议加强对香港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独立董事:叶佛容、蓝伯雄、朱武祥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