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使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08年9月16日起,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在这些长期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之前,将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指数选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布的行业分类指数。
2008年9月16日的调整对本公司旗下基金净值的影响如下:
基金名称 | 持有停牌股票 | 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云天化、长江电力 | -3.35% |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 邯郸钢铁、云天化、长江电力、承德钒钛、唐钢股份、盐湖钾肥 | -1.70% |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长江电力 | -2.56% |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云天化、邯郸钢铁、盐湖钾肥 | -6.87% |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邯郸钢铁、云天化、长江电力、盐湖钾肥 | -0.85% |
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邯郸钢铁、云天化、长江电力、盐湖钾肥 | -2.83% |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 云天化、盐湖钾肥 | -3.98% |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长江电力 | -3.42% |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 长江电力、威远生化 | -3.64%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邯郸钢铁、云天化、长江电力、盐湖钾肥 | -2.15% |
本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将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请投资人关注相关的估值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