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有关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我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进一步完善停牌股票估值业务的公告》等文件的规定,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现对我公司旗下基金目前所持有的停牌股票的估值调整如下:
一、我公司将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及基金公告,于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目前所持有的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二、根据指数收益法调整后,其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超过0.25%以上的基金为:
1、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幅度-1.15%;
2、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幅度-2.27%;
3、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幅度-1.19%
三、我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我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公允合理性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公允合理性的情况后,我司将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