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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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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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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6版:信息披露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相关影响的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投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估值办法调整后
    旗下基金资产净值变化的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份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结果的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结果的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资产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估值变更的最新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有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结果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后的净值变动情况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及其估值影响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确认方法
    变更结果的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份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旗下三只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及其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后旗下部分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值方法执行结果的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有关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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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有关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我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进一步完善停牌股票估值业务的公告》等文件的规定,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现对我公司旗下基金目前所持有的停牌股票的估值调整如下:

      一、我公司将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及基金公告,于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目前所持有的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二、根据指数收益法调整后,其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超过0.25%以上的基金为:

      1、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幅度-1.15%;

      2、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幅度-2.27%;

      3、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幅度-1.19%

      三、我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我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公允合理性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公允合理性的情况后,我司将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