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财经要闻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国内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2:信息大全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2008 年 9 月 17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8版:时事国内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8版:时事国内
    长三角产业结构主攻服务业
    亚行:明年中国GDP或回落至9.5%
    上海世博会:长三角发展催化剂
    央行降息 开发商、中介静待市场信心恢复
    国资委:央企须编制安全生产季报和年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形成
    世博中国馆
    “百日封顶”仪式昨举行
    三部委下发通知
    要求缓解供热公司经营困难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三角产业结构主攻服务业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长三角将建立以服务业为主、制造业为辅的全面发展体系 资料图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昨对外公布

      ⊙本报记者 李雁争

      

      昨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意见》要求长三角地区建立以服务业为主、制造业为辅的全面发展体系。

      专家认为,该政策为长三角地区产业的转移、发展和升级,指出了一条科学发展之路。

      

      产业结构升级

      长三角主攻服务业

      研究《意见》不难发现,长三角要努力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2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到2020年,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数据显示,改革开放30年来,长三角地区便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2006年长三角16个城市GDP39613亿元,以全国1.14%的土地面积创造了19%的经济总量、36%的对外贸易总额,多年来一直都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但是,由于土地资源逐渐紧张、商务成本持续提高,长三角地区拼土地、低劳动力成本、靠外资拉动的外延式增长方式已难以支撑经济的持续发展。

      对此,《意见》要求,要积极发展面向生产的现代服务业,服务对象是国际先进的制造业,其发展路径归纳起来,就是要依托长三角共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加快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魏后凯认为,从现代服务业这个角度来讲,长三角地区服务业发展已经奠定了一定基础。现在把长三角的发展定位于服务业,可以把全国的现代服务业带动起来。

      

      高科技产业引领

      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

      在对服务业做出明确要求的同时,《意见》也对长三角的制造业的发展做出了清晰的规划。

      《意见》要求,到2012年,区域内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2020年,在重要领域科技创新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

      对此,专家认为,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不能没有自身的工业作为基础。如果没有工业,其经济基础就较为薄弱,并存在较大风险。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意见》要求,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继续巩固和提高实体经济发展水平,集中力量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

      《意见》提出,长三角应该以沪宁、沪杭甬沿线为重点,发展具有先导效应、发展潜力大的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和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在沿江、沿海、杭州湾沿线优化发展产业链长、带动性强的石化、钢铁、汽车、船舶等产业。同时鼓励和支持优质资本、优势企业跨行政区并购和重组,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专业化配套的协作体系,提升产业整体素质。

      

      长三角产业转移

      其他地区积极承接

      在发展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同时,长三角地区原有的低级制造业、高耗能产业必须进行转移。而与之相比,中部省份丰富的资源、低廉的劳动力、较低的土地成本等具备明显的优势。

      因此在《意见》正式公布之前,首届鄂沪(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9月在上海举行。洽谈会首日,湖北就签下37个重点项目,揽资超过200亿元,随后几天湖北省下辖的17个市州也多有“斩获”。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14个行业。

      16日公布的《意见》也要求,今后,长三角地区要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更严格的区域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并实行合理的新建项目土地使用率标准。

      《意见》还提出,加强区域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衔接,完善节能减排地方性法规。到2010年全部淘汰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