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根据证监会《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120号)精神,2008年9月29日(星期一)—10月5日(星期日)休市,10月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1、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在2008年9月25日、9月26日两日暂停中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而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股票型、混合型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2008年10月6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和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从2008年9月27日到2008年10月5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8年9月26日赎回或转换转出中银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将于下一工作日(2008年10月6日)起不享受中银货币市场基金的分配权益。
4、投资者如节假前或节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
敬请投资人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国庆节假期带来不便。
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包括: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华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国民生银行、中信万通、国元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的销售网点。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021-38834788 / 400 888 55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信银行为代销机构
并开通网银申购、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08年9月22日起,本公司将新增中信银行为旗下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1)、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2)、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3)、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4)、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3805)的代销机构,并开通网上银行申购业务。
本公司将同时在中信银行推出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办理时间
自2008年9月22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二)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中信银行各网点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应遵循开办本业务的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并与中信银行约定扣款周期和扣款日期。
(四)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信银行就申请定投业务的每只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200元(含2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五)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六)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最终交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七)变更和解约
(1)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业务可能也同时暂停,具体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投资者可以变更和终止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信银行有关规定。
二、基金转换业务
(一)办理时间
自2008年9月22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中信银行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率及转换公式
1、股票型基金互转,转换费为转出基金的相应赎回费。
2、股票型基金转为货币基金,转换费为转出股票型基金的相应赎回费。
3、货币基金转为股票型基金,转换费为转入股票型基金的相应申购费。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费的计算方法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进行。本公司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本公司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系列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2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
网站: 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四、重要提示
1、以上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中信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本公司以后新发基金的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中信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为使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08年9月16日起,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在这些长期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之前,将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指数选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布的行业分类指数。
截至2008年9月16日止,经本公司计算并由相关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因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变化的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 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9% |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60% |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12% |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