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9月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于2008年9月16日上午8:00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越南天邦特驱饲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变动的议案》;
越南天邦特驱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特驱”或“合营公司”)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邦特驱于2008年1月16日在越南隆安省投资计划所登记注册,投资总额600万美元,其中公司占65%股份,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驱公司”)占35%股份,全部为美元现金投资。
天邦特驱期初采取了土地租赁的方式注册设立,根据双方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约定,建设用地为越南美农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农公司”)在隆安省芹德县隆岗-隆定工业群的2396号地块,面积为46912㎡。原计划美农公司向天邦特驱转让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30美元/㎡(不含税)。但是由于受越南法律限制,美农公司无权转让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天邦特驱因此无法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报建,进而可能使后续的资产登记等手续受到影响。鉴于此,公司多方咨询隆安省人民委员会、投资计划所及律师,美农公司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天邦特驱。经公司、特驱公司和美农公司三方多次沟通,拟对天邦特驱进行增资扩股,同意美农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土地作价价格30美元/㎡,共计140.74万美元)。增资扩股后的合营公司由公司、特驱公司、美农公司三方合作经营,注册资金为美元柒佰肆拾万柒仟肆佰元整,其中公司占52.65%股权,特驱公司占28.35%股权,美农公司占19.00%股权。基于拓展业务需要及实现有效管控,公司同意受让特驱公司占合营公司12.35%(91.48万美元)的股份,折合人民币627万元,从而在合营公司占股比例仍为65%。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等的签署。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邦辉先生(持有3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4.09%)于2008年9月15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该议案。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自2005年度以来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专业化服务,对公司财务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水平提升发挥了关键作用。公司与其一贯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鉴于公司业务拓展速度加快,业务范围持续扩大,为更有效实现公司对外地各子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及时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时间短、地域跨度大等要求,使审计人员安排及时间进度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经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并征得该所充分理解和支持后,公司决定解除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关系,并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0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本届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随着上市后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业务拓展速度加快,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不断加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网点分布及人员配备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08年度的外部审计工作。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自2005年度以来,为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内控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在此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49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邦辉先生(持有3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4.09%)于2008年9月15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如下临时提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自2005年度以来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专业化服务,对公司财务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水平提升发挥了关键作用。公司与其一贯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鉴于公司业务拓展速度加快,业务范围持续扩大,为更有效实现公司对外地各子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及时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时间短、地域跨度大等要求,使审计人员安排及时间进度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经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并征得该所充分理解和支持后,公司决定解除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关系,并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要求将上述提案作为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提交审议。
上述提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上述议案作为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提请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补充公告》详见2008年9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08-050。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50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9月1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08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张邦辉先生(持有3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4.09%)于2008年9月16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行政中心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08年9月1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8年9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代表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在2008年9月23日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9月25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发展部。
4、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卢邦杰、郭梦
联系电话: 021-37745232
传 真: 021-37745250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6日
附件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8年9月26日召开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内容 | 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注:
1、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8年9月19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5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9月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于2008年9月16日上午8:00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随着上市后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业务拓展速度加快,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不断加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网点分布及人员配备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08年度的外部审计工作。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自2005年度以来,为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内控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在此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