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于2008年9月17日上午在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37号海星城市广场A座1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3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9760.764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1%(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8991.12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769.6394万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请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郭翊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批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进行,延期后的换届选举时间不晚于2008年11月27日,并由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一并延期。
同意票9760.7644万股,反对票 0股,弃权票 0股, 同意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2、批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进行, 延期后的换届选举时间不晚于2008年11月27日,并由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止。
同意票9760.7644万股,反对票 0股,弃权票 0股, 同意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郭翊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Ο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