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公司董事会将召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有关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2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6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9:30至2008年9月26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8年9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北环大道102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本次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本次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权进行统计。
7、提示公告: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8年9月19日、2008年9月24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为:《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五项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投票,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本次会议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25日间每个交易日的9:00-17:00;9月26日9:00-12:00、13:00-13: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银湖路口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大楼701室)
邮政编码:518029
联系电话:0755-83360999转3691、3692
传真:0755-82118858
联系人:李昊 庞丽蓉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6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会议的投票代码:360999;投票简称:三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 申报价格 |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1.00元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9:30至2008年9月26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9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25日间每个交易日的9:00—17:00,9月26日9:00—12: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7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1、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法人股东单位名称):
委托人(或法人股东单位)股东帐号:
委托人(或法人股东单位)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或法人股东单位)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或法人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