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19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1人,所持有股数共2747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27%。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崔萱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程序合法,会议内容真实有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0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8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268,906.4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126,890.64元,加上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67,259,722.54 元,减去已付2007年度普通股股利65,10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7,301,738.33元。考虑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08年6月30日总股本488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0.9元(含税),计4394.25万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35.92万元。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274,72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关于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的议案》
同意对李海滨等137名职工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确定发放金额共计10,680,110元。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该住房补贴支出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期初未分配利润的负数,年终经审计后,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274,72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6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25万元”。第18条增加内容:“2007年7月,发起人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持有的公司18315万股无偿划转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经2008年5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8825万股,其中中国生物持有274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7%;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2135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3%。”第19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882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274,72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孙绍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换届之时(2011年3月10日),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选举使用累积投票制。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274,72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戴华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简历
孙绍忠,男,1951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卫生部计划财务司干部,卫生部物资设备供应公司经理助理,中国医疗卫生器材进出口公司进口部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总经理,现任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