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虽然法院对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给出了将每平方米租金由2.42元/天提升到5.53元/天的判决,但由于这个租金水平较鄂武商A股东大会要求的每平方米8元/天标准还有30.88%的距离,因而能否得到执行尚有很大疑问。更何况,鄂武商A股东大会当初要求的是不把租金提升到每平方米8元/天即取消租赁。
鄂武商A昨日公告,公司9月22日收到武汉中院就它与武汉广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将武汉广场租金确定为1.5亿元/年。按照武汉广场7.43万平方米面积计算,即单位租金由原来的每平方米2.42元/天提升到每平方米5.53元/天。
武汉广场租赁合同纠纷始于2006年。2006年9月21日,鄂武商A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要求的是从2006年9月30日开始将租金提升到每平方米8元/天。如该租赁标准无法实施,鄂武商A则解除1995年与武广公司签订的对武汉广场的《租赁合同》,收回武汉广场自主经营。由于武广公司不同意每平方米8元/天租金标准,鄂武商A于2007年1月3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所签《租赁合同》。
每平方米5.53元/天已经是鄂武商A就武汉广场出现的第四个租金版本,另外一个是每平方米3.95元/天。每平方米3.95元/天是武广公司董事会在鄂武商A股东大会将租金确定为每平方米8元/天后作出的安排,而这个董事会由鄂武商A高管控制。资料显示,鄂武商A持有武广公司51%股权。
武广公司租金沸沸扬扬闹了两年之后,最终由法院作出了判决。但由于每平方米5.53元/天租金较每平方米8元/天相差30.88%,能否落实将取决鄂武商A股东们是否接受。鄂武商A表示,需要按法定程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才能确定下步操作方案。
当初提出每平方米8元/天租金的是深圳市银信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鼎能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卓和贸易有限公司,虽然目前还不清楚它们是否还是鄂武商A的股东,但提租事件的始作俑者其实应该是与武汉国资争夺控制权的“银泰系”。由于大幅度提租或者取消租赁更加有利鄂武商A,因此,鄂武商A股东大会能否允许执行每平方米5.53元/天租金,难度可能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