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将至 郑商所调高保证金水平至8%
2008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见习记者 叶苗
⊙见习记者 叶苗
昨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对“十一”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出调整。通知显示,自2008年9月25日结算时起,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8%;自2008年10月6日结算时起,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恢复至正常比例;按规定收取保证金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此前,上海期货交易所要求会员注意做好“十一”期间的风险防范工作,并决定调高长假休市前后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水平至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