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立法执法 保证食品安全
2008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凌芸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凌芸
三鹿奶粉事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食品安全危机,使很多消费者对国产奶粉失去了信心。
纵观这起事件,首先反映了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的滞后。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世界各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根本保障,各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把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不久前全国人大已经公布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尽管这一立法的推出相对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是滞后的,但我们也看到草案积极采纳其他国家的有益做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多方面,对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进行了新的规定。笔者认为,食品安全法一旦颁布实施,对目前的食品安全危机的解除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其次,完善高效的监管体系亟待建立,应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扶持企业,帮助它们提高食品安全的检测和监控水平。
此外,笔者认为免检制度不适用于食品行业。食品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食品行业应该严格执行质量监督和检验制度,对食品应进行完备的检验,特别是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这次查出的问题奶粉中,有很多就是知名品牌、免检产品。欧盟国家所采取的有害物关键点控制(简称HACCP)体系很值得我们借鉴。如果我国立法也能采取类似措施,要求生产经营者对食品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商品包装上予以明示,则更能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