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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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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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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版:法律服务
    “三鹿案”引发的法律思考
    不要轻信“包赚不赔”
    这样的股东会合法吗?
    4黑嘴忽悠股民或被市场禁入
    依靠立法执法 保证食品安全
    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认定办法与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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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黑嘴忽悠股民或被市场禁入
    2008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媒体报道,不久前,证监会通过媒体,向深圳前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及汪梦飞、梁祖芝、陈建平、罗嗣红等4人发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称,因4人对上海天力投资顾问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拟对他们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决定。

      据悉,深圳前沿投资与上海天力关系密切,由相同股东控制,为躲避监管,注册地分别在深圳和上海。两公司通过自办的网站、赠送的刊物以及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工具,向投资者推荐“黑马”股票,引诱投资者交纳高昂会员费,甚至为投资者代理操作。

      北京投资者魏女士从广西卫视看到两位“老师”推荐股市 “黑马”后,2005年7~11月,分5次向深圳前沿投资咨询公司交纳会员费,随着所交会员费的增多,会员级别也不断升高。在公司业务人员“指导”下,魏女士最终交纳会员费高达11万元。在此期间,“老师”共推荐股票4只,但无一赚钱。

      无独有偶,2006年,某电视台播出汪梦飞的荐股节目后,从当年5月16日起,无锡股民章女士先后投入4万多元的咨询费,章女士将账户交由汪梦飞帮其操作的7个月里,近20万元资金亏去了15万多元。截至当年12月19日,章女士的账户里只剩下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