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农业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强债”,基金代码:450005)的基金销售业务。农业银行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银复[2001]241号文批准。
二、自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全国各地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待国富强债结束募集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后,投资者可通过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我司的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2008年 9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公司网站上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555
3.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95599.cn
4.中国农业银行客户咨询电话:95599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富兰克林国海强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工商银行将自公告之日起代理本公司旗下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强债”,基金代码:450005)的基金销售业务。工商银行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复[1998]3号联合批准。
二、自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在37个一级分行、直属分行的20000多个营业网点申请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待国富强债结束募集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后,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我司的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2008年 9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公司网站上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555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咨询电话:95588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2008年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企业
债券的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在2008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期间,向其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了该债券。此次发行的副主承销商之一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公司。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2008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企业债券主承销商2008年9月23日的通知,本公司将本基金获配数量披露如下表:
| 基金名称 | 获配数量 |
|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万元(20000手) |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4日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
调整基金网上直销农行金穗
借记卡优惠申购费率的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关于调整基金网上直销服务费费率的通知》精神,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9月26日15:00:00时起,针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使用农行金穗借记卡支付申购款的个人投资者,相应调整其基金申购优惠费率。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我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或拨打我司客服热线021-38789555咨询并进行电子网上交易。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方式开户及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并通过农行金穗借记卡支付申购费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所有开通网上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
三、申购费率优惠
自2008年9月26日15:00:00时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基金,并使用农行金穗借记卡支付申购款时,其申购费按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的7折收取,且最低不低于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时,则按原费率收取申购费。网上交易方式下的相关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网上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相关法律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投资者应特别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费用提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费用遵循谁划款谁承担的原则,即认购、申购基金时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赎回、分红等业务发生的汇款手续费由本公司承担。
(4)本公司将根据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发展状况,适时扩大可用于基金网上交易的基金品种、电子商务平台或银行卡种类,具体的调整方案将会在本公司网站上及时公布,同时会更新到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指南中。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司网址:http://www.ftsfund.com ;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555 。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 月24 日
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和转换
转出业务的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06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年7月3日正式生效。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8年9月26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本基金简称:国富价值;基金代码:450004),同时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放本基金转换转出到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8年5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2008年8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直销中心开办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上述公告。
一、 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电话:021-6888 0980
传真:021-6887 0708
网址:www.fts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服电话: 95599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联系人:田耕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 7062
传真:010-6554 1281
联系人:李瑞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电话:010-85238423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陈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7、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8、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 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联系人:覃清芳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 8888 108(免长途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开放式基金清算传真:(010)65183880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 8047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400 8888 123或021-68419393转1098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业务联系电话:021-68419974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ywg.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17、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2024184
联系人:傅咏梅
网址: www.qlzq.com.cn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无专门的客户服务电话)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 www.gf.com.cn
19、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
网址:www.nesc.cn
2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2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电话:(0731)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户服务热线:(0731)4403343
网址:www.cfzq.com
22、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电话:025-83364032
联系人:胥春阳
传真:025-83320066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 828 5888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2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96598.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24、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248
联系人:张小波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
2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人电话:021-68634518-8503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5
传真:021-68801119
基金业务联系人:张勤
联系电话:021-68801217
公司网站:www.essences.com.cn
27、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 余雅娜
客户咨询电话:0791-6768763
公司网站:www.scstock.com
2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李纯刚
全国统一热线: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9688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2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营业网点(北京):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2
传真:(010)66555500
联系人: 陈少震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 www.txjijin.com
3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人:谢秀峰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全国统一热线: 021-9625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3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全国统一热线: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办理业务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日常赎回安排
(一)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赎回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赎回的数额限制
每个账户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四)赎回费率
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分段设定如下表:
| 持有时间 | 费率 |
| 1年以下 | 0.60% |
| 1年(含1年)至2年 | 0.30% |
| 2年(含2年)至3年 | 0.10% |
| 3年(含3年)以上 | 0 |
(五) 赎回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赎回数额限制和赎回费率,但应最迟于新的赎回数额限制或赎回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555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