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8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05号文核准募集,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基金部函[2008]327号文确认,自2008年8月18日至2008年9月19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至2008年9月19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384,936,572.19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109,164.43元人民币。其中,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79,260.75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253709%。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8年9月23日全额划入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84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384,936,572.19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109,164.43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385,045,736.62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记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9月23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