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8年9月23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发起设立宁波江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出资1500万元,占宁波江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授权董事长签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文件和协议。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拟设立公司名称:宁波江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类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出资额: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宁波江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
投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对公司影响:本项投资行为完成后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
对外投资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申报资料需报江北区人民政府初审,由江北区人民政府将试点方案上报宁波市金融办审核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可能存在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同时,可能存在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风险。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计划和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根据实际贷款需要和银行沟通情况,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在综合授信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的授信额度进行相应调整,将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授信申请额度由10000万元,调增为15000万元,将中国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授信申请额度由20000万元,调减为15000万元;向其他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变;向各银行申请贷款共计3.8亿元,仍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上述调整后,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 序号 | 申请贷款银行 | 授信金额(万元) |
| 1 |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 | 15000 |
| 2 | 中国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 | 15000 |
| 3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鄞州支行 | 5000 |
| 4 | 光大银行宁波市三江支行 | 3000 |
| 合计 | 38000 | |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