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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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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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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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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08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8-36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9月22日以书面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马成樑、陆申、卢铿、杨云中、邓念、龚力行、独立董事高培勇、龚晓航、王柏棠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壹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免抵押免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行政全权办理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物业—金钟广场40365.7平方米的房产作抵押,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贷款期限10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按季还本付息;同时授权上海金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全权办理该公司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