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9月13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08年9月23日上午在武汉市武昌区泰华大厦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查松先生因故缺席本次会议。公司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新才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一致推选任志强先生、孙秋艳女士、杜凤超先生、王立华先生、唐军先生、冯娴女士等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新大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北京首创阳光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推选张富根先生、刘淀生先生、宁高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志强,男,1951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任志强有12年军人生涯,1984年进入华远,1991年起任华远经济建设公司总经理,1993年至今任华远集团总裁,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3年至2001年任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4年至2001年任香港华润置地公司董事、总经理,领导华远地产完成第一次创业,业绩斐然。2001年底,任志强带领团队开始华远地产二次创业。2002年至今任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是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策略联盟董事长联席会成员、京城企业家协会理事、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理事兼监事、中国企业家论坛理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富平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经济50人论坛企业家理事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分会副会长。任志强曾当选为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北京市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现任北京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孙秋艳,女,1962年出生,毕业于华北水利电力学院水电工程建筑专业,高级经济师。1987年加入华远集团,历任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远京通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敬远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什刹海经济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2年至今任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杜凤超,男,1962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工学硕士,美国罗斯福大学MBA,高级经济师。曾在北方工业大学任教,1997年进入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历任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王立华,男,1964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玻璃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北京湖苑宾馆总经理助理,中兴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信贷部经理兼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市场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00年加入京泰集团,历任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京泰集团北京办事处主任(首席代表)兼京泰中心副总经理、京泰集团在京办公室主任兼京泰集团北京办事处主任(首席代表)及京泰集团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7年至今担任京泰集团副总经理兼北京办事处主任(首席代表)。
唐军,男,1959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63团和北京市城建三公司工作,1985年进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基建处担任主任科员,1989年至1994年任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处长,1994年至2003年担任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总经理, 2000年至今历任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2年底至今兼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冯娴,女,1981年生,大专学历。2000年6月至2000年9月任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2000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出纳,2002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深圳市华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纳、办公室主任,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任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05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006年10月至今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6年11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3月6日任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至今。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高宁,男,1958年出生,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匹兹堡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7年进入华润集团,历任华润集团企业开发部副总经理、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底至今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淀生,男,1947年出生,北京建工学院工学学士,华北电力大学热电专业研究生。曾有五年军人生涯,曾任北京市热力公司副经理、经理以及北京公用局生产处副处长、副局长等职务,2000年起任北京市热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北京市热力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富根,男,1961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在中央财经大学任教和在北京西城城建集团担任财务工作,1996年至今担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SST幸福 编号:临2008-32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9月13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08年9月23日上午在武汉市武昌区泰华大厦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郭琨先生授权委托监事刘飞先生参加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少民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一致推选刘丽云女士、杨治昌先生、张馥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丽云,女,1960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财贸学院财会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曾在北京市西城区生产服务管理局担任财务工作,1983年进入华远集团,曾任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会计、华远世纪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务,2005年至今任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杨治昌,男,1969年出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曾在北京邮电大学任教,并担任团委书记、党办副主任、财务处处长等职务;2001年至2002年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营业部副总经理;2002年底至2006年任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6年至今任京泰集团投资发展部经理。
张馥香,女,1961年出生,高级会计师。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在北京大学进修,并取得the university of northern virgina的MBA学位。有8年大学任教经历,从事财务会计研究和教学工作。1994年开始从事信托、银行工作,参加中瑞合作基金的筹建和运营工作,1999年至2003年任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任财务总监,2002年底至今历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743 股票简称:SST幸福 编号:临2008-33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定于2008年10月9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08年10月9日上午9时;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9 月25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号11号楼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08年9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四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8年10月7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1:30-4:00。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号11号楼B座2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 010-68036688-526/588
传真: 010-68012167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预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9月2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下列格式自制均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 案 | 表决 | 备注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 任志强 | ||||
孙秋艳 | |||||
杜凤超 | |||||
王立华 | |||||
唐军 | |||||
冯娴 | |||||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 宁高宁 | ||||
刘淀生 | |||||
张富根 | |||||
三、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 刘丽云 | ||||
杨治昌 | |||||
张馥香 | |||||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8年10月 日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现就提名张富根为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签章)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于北京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富根,作为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张富根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于北京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刘淀生为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章)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于北京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淀生,作为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刘淀生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于北京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现就提名宁高宁为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 (签章)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于北京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宁高宁,作为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宁高宁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于北京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张富根
2. 上市公司全称: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张富根(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张富根(签字)
日 期:2008年9月16日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刘淀生
2. 上市公司全称: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刘淀生(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刘淀生(签字)
日 期:2008年9月16日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宁高宁
2. 上市公司全称: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宁高宁(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宁高宁(签字)
日 期: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