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灾后恢复生产的后续公告
2008年09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08—05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灾后恢复生产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本部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和磷化工生产基地在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的里氏8.0级强烈地震中,部分生产设备和厂房受损,并于2008年5月12日下午全面停产。(详见2008年5月16日临2008—034号公告)
地震发生后,宏达股份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和同行业友好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本着对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尽量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恢复生产。经过宏达股份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截至日前,公司本部磷化工生产基地的年产15万吨粉状磷铵、年产10万吨粒状磷铵生产装置和年产18万吨硫酸生产装置已正式恢复生产。公司本部有色生产基地的电解锌生产装置恢复至震前70%的生产能力。宏达股份控股子公司四川安县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控股比例97.98%)已顺利完成厂房维护和设备检修,正式恢复生产。
至此,宏达股份本部有色生产基地和磷化工生产基地及德阳市境内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生产装置已基本恢复生产。本次地震,造成了宏达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财产损失,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