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五届31次董事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57号(上海市宛平剧院)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137 人,代表股份165,397,84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820,404,488股的 20.160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陈振鸿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增补徐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选举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5,397,843 | 164,916,927 | 6,978 | 473,938 | 99.7092% |
2、审议《关于增补马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选举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5,397,843 | 164,903,922 | 6,978 | 486,943 | 99.7014% |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到会股东 | 165,397,843 | 164,904,117 | 6,783 | 486,943 | 99.7015% |
上述第1-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吴宝琛律师、傅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三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二、五届31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9月24日上午在上海宛平剧场贵宾室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4人,曾之杰独立董事、王晓鹏独立董事和苏霖董事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监事及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振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推选董事长
会议经选举,推选徐风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授权徐风董事长代行公司行政管理权
会议经审议,决定授权徐风董事长代行公司行政管理权,从即日起生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