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须经盘江煤电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须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同时本次交易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还须提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因本次交易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
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通过盘江股份股东大会、盘江煤电股东会审议、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准,以及在通过或核准的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
2、本公司编制了2008年度、2009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中和正信审核了上述盈利预测报告,并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上述盈利预测报告是本公司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3、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主体多、资产范围广,各标的资产都存在相对独立性,这给本公司未来的整合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果本公司不能尽快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和未来公司规模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完成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的全面整合,将对本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4、本次拟注入的山脚树矿、月亮田矿、土城矿和金佳矿目前均系正常生产的矿井。山脚树矿原设计产能75万吨,2007年实际原煤产量140.27万吨,正在进行的改扩建方案实施完毕后产能将提升至180万吨;月亮田矿设计产能120万吨,2007年实际原煤产量131.22万吨;土城矿设计产能240万吨,2007年实际原煤产量294.07万吨;金佳矿设计产能180万吨,2007年实际原煤产量102.33万吨,预计2009年达产。
由于原煤价格波动较大、原煤的开采受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上述采矿权的价值和开发效益在矿山未来生产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关注,并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适当判断及进行投资决策。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9月22日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尹志华先生因公出在外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直梁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炳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条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所有条件,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所有条件。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制作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附件:《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重组的方式:公司拟向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集团”) 非公开发行股票377,973,506股以购买其拥有的土城矿、月亮田矿、山脚树矿和金佳矿4项采矿权;国债专项资金和煤炭价格调节补助基金所形成的安全生产辅助性资产以及54项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向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 非公开发行股票131,314,401股以购买其拥有的土城矿、月亮田矿、山脚树矿等相关矿山经营性资产;火烧铺矿改扩建工程;老屋基矿、盘北选煤厂和老屋基选煤厂生产经营辅助性资产;机电分公司、供应分公司、运销处、机关财务、财务处本部、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和宣传部等下属职能部门的相关资产;同时公司拟以等额承债方式收购新井公司拥有的金佳矿(含洗煤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
依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盘江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08]第190号)和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天华矿评报[2008]80号、81号、82号和83号),盘江集团向公司转让的目标资产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517,067.76万元(其中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91,374.92万元、其他净资产人民币25,692.84万元)。公司向盘江集团购买上述资产的定价为人民币517,067.76万元。
依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拟向贵州盘江煤电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08]第191号),盘江煤电向公司转让的目标资产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79,638.11万元。公司向盘江煤电购买上述资产的定价为179,638.11万元。
依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和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08]第192号),截至2008年4月30日,新井公司经评估的目标资产总资产价值为79,706.76万元、总负债价值为人民币79,657.25万元、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49.51万元。双方协商并确认公司以承担新井公司79,657.25万元负债的方式收购新井公司目标资产,公司无需再向新井公司支付对价。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盘江集团、盘江煤电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08 年7月10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22.02元/股。由于2008年7月28日公司实施除权除息事项:以2007年12月31日股本37,1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3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本次股份发行的价格相应调整为13.68元/股。
上述除权除息实施后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价格13.68元/股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6、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09,287,907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1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7、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盘江集团和盘江煤电,不涉及其他投资人。
盘江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土城矿、月亮田矿、山脚树矿和金佳矿4项采矿权;国债专项资金和煤炭价格调节补助基金所形成的安全生产辅助性资产以及54项土地使用权(评估后采矿权价值人民币491,374.92万元、其他净资产人民币25,692.84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377,973,506股股份;盘江煤电拟以其持有的土城矿、月亮田矿、山脚树矿等相关矿山经营性资产;火烧铺矿改扩建工程;老屋基矿、盘北选煤厂和老屋基选煤厂生产经营辅助性资产;机电分公司、供应分公司、运销处、机关财务、财务处本部、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和宣传部等下属职能部门的相关资产(评估后净资产为人民币179,638.11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131,314,401股股份。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8、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盘江集团、盘江煤电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36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盘江集团、盘江煤电以资产认购的股份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10、资产转让期间标的资产的损益安排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交易标的所产生的利润归盘江股份享有,如交易标的产生的利润未达到赢利预测指标,则交易对方将对上述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票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公司上述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别与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分别与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新井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分别对本次重组涉及的重组主体、签订时间、重组方案、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支付方式、资产过户的时间安排、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以及违约责任条款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详见附件:公司分别与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新井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与盘江集团、盘江煤电、新井公司签署《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盈利补偿事宜进行具体约定(详见附件:公司与盘江集团、盘江煤电、新井公司《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别与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职工安置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盘江煤电、新井公司签署《职工安置协议》,该协议书作为《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对盘江煤电、新井公司向公司转让资产涉及的相关职工的安置事宜进行具体约定。(详见附件:公司与盘江煤电、新井公司《职工安置协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盘江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34.26%的股权,盘江集团和盘江煤电在公司本次重组后拥有公司的股权权益将增至75.64%。盘江集团和盘江煤电上述行为触发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需经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盘江煤电、盘江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盘江煤电、盘江集团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后,本次交易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盘江煤电、实际控制人盘江集团、盘江煤电的全资子公司新井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炳军、尹志华、尹新全、辛华、陈直梁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包括: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方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协助盘江煤电、盘江集团办理豁免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有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事项;
5、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应修改与公司经营范围及股本等有关的公司章程条款,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6、如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调整;
7、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股份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08年6月13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 年12 月31 日股本37,13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3 股送3 股派发现金股利1.4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已由人民币37,130万元增至人民币59,408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在章程修改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事宜。(附《公司章程》修正案)
另鉴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将发生变更,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完成上述事项后,根据届时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以及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章程修正案如下:
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3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公司资本增加至37,130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408万元。
第二十一条原文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7,13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5,130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2,000万股。
修改为: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9,40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9,408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封飞办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股本已由人民币37,130万元增至人民币59,408万元,公司董事会已经提请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后,授权封飞办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至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一至第八项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在临时股东大会就第一至八项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股东盘江煤电将回避表决,其中第二至八项议案、第十一项议案需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二、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08年10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08 年10月8日(星期三)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08年10月1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八)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审议《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1本次重组的方式
3.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
3.3发行方式
3.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6发行数量
3.7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8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3.9上市地点
3.10资产转让期间标的资产的损益安排
3.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分别与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分别与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职工安置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本次股份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授权封飞办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事宜的议案》
(九)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 年10月8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大会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十)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以寄出邮戳为准)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 2008 年10月14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2、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1)登记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信函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53536。
3、登记时间:2008 年10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8-3703046
传 真:0858-3703046
联 系 人:王 苗
(十一)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十二)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8 年10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395 | 盘江投票 | 23 | A股 |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1.00元 |
2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2.00元 |
3 | 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元 |
3.1 | 重组的方式 | 3.01元 |
3.2 | 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 | 3.02元 |
3.3 | 发行方式 | 3.03元 |
3.4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4元 |
3.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3.05元 |
3.6 | 发行数量 | 3.06元 |
3.7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7元 |
3.8 |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3.08元 |
3.9 | 上市地点 | 3.09元 |
3.10 | 资产转让期间标的资产的损益安排 | 3.10元 |
3.11 |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11元 |
4 | 关于公司分别与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公司与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公司分别与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职工安置协议》的议案 | 6.00元 |
7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7.00元 |
8 | 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元 |
10 | 关于公司本次股份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 10.00元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元 |
12 | 关于授权封飞办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事宜的议案 | 12.00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盘江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639 | 盘江投票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同意 |
738639 | 盘江投票 | 买入 | 1.00元00000元 | 2股 | 反对 |
738639 | 盘江投票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弃权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