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08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0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0月29日至2008年10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0月29日15:00 至2008年10月3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 年10月24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多功能厅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8年10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2.01 董事候选人任晓善先生
2.02 董事候选人邹仲平先生
2.03 董事候选人宁忠培先生
3、审议《公司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忠先生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友先生
4、审议《公司监事换届改选的议案》(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4.01 监事候选人彭传勇先生
4.02 监事候选人盛翔先生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函收件人:四川泸天化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邮政编码:646300
传真:0830-4122156、4122195
3、登记时间:2008年10月27日—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4、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0830-4125103
传真:0830-412215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10月30日交易时间,即10月30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912;投票简称均为“天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以次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尚须对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的每一子议案逐项进行表决。详见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总议案(指除需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2、3、4 外的其他它议案) | 100.00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2 | 公司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 |
(1) | 董事候选人任晓善先生 | 2.01 |
(2) | 董事候选人邹仲平先生 | 2.02 |
(3) | 董事候选人宁忠培先生 | 2.03 |
3 | 公司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 |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忠先生 | 3.01 |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友先生 | 3.02 |
4 | 公司监事换届改选的议案(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 |
(1) | 监事候选人彭传勇先生 | 4.01 |
(2) | 监事候选人盛翔先生 | 4.02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表决意见,分累积投票制议案和非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二、议案三和议案四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任晓善先生、邹仲平先生、宁忠培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张忠先生和黄友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彭传勇先生、盛翔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一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只包括对议案一的全部表决,不包括对适用累积投票的议案二、议案三和议案四的表决,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一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先对议案一的表决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元 |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申报成功半日后“服务密码”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 元 | 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列表”选择“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对议题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等意愿;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8 年10月29日15:00,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为10月30日的15:00。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四)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08年10月29日15:00 至10月 30日的15:00 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5、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请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 弃权 ( )
2、公司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2.01 董事候选人任晓善先生
2.02 董事候选人邹仲平先生
2.03 董事候选人宁忠培先生
3、公司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忠先生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友先生
4、公司监事换届改选的议案(适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4.01 监事候选人彭传勇先生
4.02 监事候选人盛翔先生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08-03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9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在四川化工控股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任晓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公司董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推选任晓善、邹仲平、宁忠培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张忠、黄友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
附件一《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附件二《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资料董事》
附件一: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近期因公司发生以下事项变更需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特提交董事会审议:
1、2008年8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710万股无偿划转给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第三届董事和监事的任职期已到,将进行换届改选,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构成人数将发生变化。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股份数为30000万股、出资方式为以尿素相关生产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出资时间为1999年。公司经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2003年5月26日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35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8500万股。”
修改为:
“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股份数为30000万股、出资方式为以尿素相关生产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出资时间为1999年。公司经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2003年5月26日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35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8500万股。
2008年8月29日年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7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3%)划转给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修改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
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修改为: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4、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修改为: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附件二: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候选人资料
非独立董事
任晓善:男,生于1945年5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泸天化厂工人、技术员、工程师、生技处处长、厂长助理、泸天化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副会长、四川上市公司理事会会长、四川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任晓善在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邹仲平:男,生于1964年5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化工厂第二化肥厂合成车间副主任,四川省西昌市市长助理、市委副书记,川化集团公司生产技术能源处副处长、书记、川化集团公司副总裁、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邹仲平在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宁忠培:男,生于1964年11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泸天化公司合成氨厂合成一车间检修班长、检修车间技术员、主任助理、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副厂长、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弘旭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宁忠培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
张忠:男,生于1968年11月,硕士、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曾在北京市人民政府任公务员,北京正平等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现任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张忠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友:男,生于1962年8月,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四川财政厅财政法规会计制度处科长、副处长、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等职,现任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黄友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08-03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三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9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在四川化工控股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传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公司监事换届改选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审议,推选彭传勇、盛翔、冯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候选人,其中冯云为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9月26日
附件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资料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候选人资料
彭传勇:男,生于1953年11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泸天化厂纪委干事、泸天化厂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经理、保卫处党总支书记、泸州市公安二分局副政委、泸天化公司纪委副书记、泸天化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主席、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四川化工控股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彭传勇担任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职务,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盛翔:男,生于1964年4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四川天然气化工厂电修车间工人,四川天然气化工厂、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等职。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
盛翔担任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职务,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云:男,生于1963年6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合成二车间操作工、班长、技术员、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兼副主任、车间工会主席、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工会委员、合成二车间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等职。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供应公司副经理兼党支部书记。
冯云未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推选任晓善、邹仲平、宁忠培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张忠、黄友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提名董事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兼职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后,认为以人提名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2008年9月25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忠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被提名人不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
(一)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二)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四)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
(五)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的情形;
(六)年龄未超过70岁,未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
(七)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25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友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被提名人不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
(一)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二)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四)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
(五)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的情形;
(六)年龄未超过70岁,未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
(七)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5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 忠 ,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忠
2008 年 9 月25 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黄 友 ,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友
2008年 年 9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