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0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入股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的议案,拟以每股1.10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投资13200万元认购华创证券新增股份1.2亿股,占华创证券完成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12%。(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公告临2007-026)。
公司于2008年9月25日接到华创证券《关于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中国证监会对华创证券本次增资扩股的审核意见为:华创证券上报的有关资料不能满足相关要求,部分拟入股机构不具备新审核标准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对此要求华创证券重新调整补充后申报。
根据华创证券《关于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提议:“继续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机构,原签订的入股协议约定不变,前期已交付的资金本息可按拟入股机构意愿不退或暂时退回”。公司拟将继续参与本次华创证券增资扩股,积极配合华创证券做好本次增资扩股工作;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与华创证券沟通,公司暂时收回用以认购1.2 亿股华创证券增资股份的1.32亿元入股资金及相关利息。
本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市公司管理规定对相关重大事宜履行决策程序,并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华创证券公司关于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维持增资意愿通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