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于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勤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或事项:
1、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增加“占用即冻结及其相关操作程序”、增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等内容。(具体内容见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提名宋勤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提名许逸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提名朱晓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提名胡宗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现任两名独立董事就上述2-5项提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6、通过《关于提名尹书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关于提名孔玉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提名赵以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现任两名独立董事就6-8项提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具备任职必要的独立性;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认可。
9、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及相关审议事项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认可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后另行发出通知。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
附件1: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勤华
男,1946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2年2月起在镇江化工厂工作,历任镇江化工厂技术员、科长、副厂长、厂长,江苏索普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第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许逸中
男,1953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高级经济师,1978年起在镇江化工厂工作,历任镇江化工厂团支部书记、政工科副科长、烧碱车间、ADC车间党支部书记、厂长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江苏索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6年8月起至今历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2006年5月起兼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宗贵
男,1971年8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工学博士在读,高级工程师。1993年起在镇江化工厂参加工作,历任镇江化工厂车间技术员、厂长办公室秘书、江苏索普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生产协调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朱晓新
男,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工程师,1993年起在镇江化工厂参加工作,历任镇江化工厂ADC车间技术员、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造气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1999年5月进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附件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书明
男,1945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6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贵州省玉屏县酒厂技术员、厂长,玉屏县副县长、县委书记,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江苏省镇江市体改委主任、调研员,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2005年退休。现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7)独立董事。
孔玉生
男,1962年12月生,中共党员,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江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8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大学(原江苏理工大学)管理分院会计教研室讲师、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在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商学院学术访问,现任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江苏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23)独立董事。
赵以诚
男,194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经济师。1968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108团战士、班长,镇江市钛白粉厂工人、技术员、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镇江市大东纸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镇江市化学工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镇江市华耀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镇江市钛白集团公司董事长,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调研员,2008年6月退休。现任镇江市药品质量管理协会会长。
股票代码:600746 公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08-01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一次监事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于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长贵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或事项: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或事项:
1、通过《关于提名祝挹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提名金正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和审议事项将另行通知。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通报了《关于提名谈文红(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许长贵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担任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9月26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正玉
男,1965年11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6年7月起在镇江化工厂工作,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科长、科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科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祝挹
男,1963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镇江市建筑材料厂技术员、市能源办职员、镇江市丁卯热电厂生技科科长,1994年10月进入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现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附件2:
谈文红
女,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职称。1987年进入镇江化工厂工作,历任党委办公室宣传干事、组织干事、组织科长助理,江苏索普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组织科科长,2005年进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05年9月起担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孔玉生
2. 上市公司全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日 期:2008年9月 日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尹书明
2.上市公司全称: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日 期:2008年9月 日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赵以诚
2.上市公司全称: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日 期:2008年9月 日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孔玉生 ,作为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孔玉生
2008年9月 日于镇江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尹书明 ,作为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尹书明
2008年9月 日于镇江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赵以诚 ,作为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以诚
2008年9月 日于镇江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孔玉生 为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 日于公司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尹书明 为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 日于公司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赵以诚 为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 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 日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