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9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9月26日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长张兆锋先生委托董事总经理郑晓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叶永茂先生、邹源先生、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自查,认为公司已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和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为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可以设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1)拟用3亿元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2)拟用剩余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债券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公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9000万元人民币(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为准)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洛阳市商业银行道北支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在洛阳市商业银行道北支行申请签发的期限6个月总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3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9000万元人民币(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遵化镇高阳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吕清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工业用氢氧化钠、液氯、工业用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氯碱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57050万元,本公司占99.74%的股份,神马材料加工公司占0.26%的股份,故氯碱发展公司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279984万元、负债总额184529万元、净资产61161万元、净利润5921万元、资产负债率65.91%(经审计); 截止2008年6月30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298526万元、负债总额 203065万元、净资产61926万元、净利润765万元、资产负债率68.02%(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公司决定为该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氯碱发展公司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氯碱发展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强,债务逾期可能性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9000万元人民币(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为准),占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76612万元的6.87%;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76612万元的2.1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研究决定,现将公司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10月16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南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按以下5个单项议案分别进行表决):
1、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2、审议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和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3、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4、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5、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08年10月10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附后)。
(六)登记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七)登记时间:2008年10月14日—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地点:公司东大门(平顶山军分区对面)
联系人:范维 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八)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