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9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8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但由于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华证中洲”)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更换,加之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国际化进程,为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与天健华证中洲达成一致意见,不再聘请天健华证中洲为公司提供200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建议,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终止<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月30日审议通过《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后中国证券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此情况下,原方案已不具备可操作性,若继续执行原方案将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同时无法实现激励之目的。根据中国证监会新近颁布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文件精神,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慎研究建议,公司现决定终止《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3、审议《关于为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等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030)。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情况
下面将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0月14日(周二)上午9:30点,会议签到时间为上午9:00至9:30。
3、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柯桥柯西经济开发区鉴湖路1587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等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024)。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0月9日(周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08年10月10、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 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程伟、徐德森、张姗姗
联系电话:0564-3633648、0564-3631386
传真:0564-3631386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六)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0月14召开的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帐户卡:
授权日期:2008年 月 日
股票简称:长江精工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8-03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等公司所控制企业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8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等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应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等公司所控制企业要求,公司拟对其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拟担保企业名称及担保内容 | 贷款银行 | 担保额度 | 备注 |
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其中保函4000万元)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6000万元 | 连带责任担保 |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新增整体授信(主要为贸易融资和各类保函)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1.4亿元 | 连带责任担保 |
上表所列融资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后,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签署协议的有效期拟定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有效期为不超过12个月。在该等额度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法人代表:郑力行,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安装、销售钢结构及配套的器材和配件。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56556.23万元,净资产14028.21万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832.24万元,净利润29.89万元(均经审计)。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钱卫军,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主要从事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的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等。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177289.26万元,净资产19174.50万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4743.47万元,净利润3939.13万元(均经审计)。
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陈水福,注册资本900万美元,主要从事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等。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38353.13万元,净资产7739.01万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022.80万元,净利润5312.20万元(均经审计)。
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陈国栋,注册资本550万美元,主要从事空间桁架钢结构、风塔、桥梁特种钢结构等的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等。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资产23118.65万元,净资产4765.51万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708.04万元,净利润2115.99万元(均经审计)。
三、董事会对担保的意见
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是公司所控制重要的专业公司,因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银行对其融资条件比较灵活、优惠,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财务费用,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提供担保后,办理贷款及开票、付汇等业务将手续简便。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542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