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9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08年9月2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何勤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赵江华董事因公务出差,委托何勤董事长代为出席并对会议议题行使表决权,魏江独立董事因公务出差,委托杨世林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就会议议题行使表决权,钟晓明独立董事因公务出差,委托杨世林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就会议议题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在职务行为中的回避规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自律规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质量部检化验大楼改造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制造中心现有五层办公大楼内进行改造,工程投资估算费用总计366.6万元。
四、审议关于公司营销中心房产及土地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营销中心房产及土地作抵押,向华夏银行申请3年期贷款3,000万元。
五、关于2,420万元存单质押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2,420万元存单做质押,向华夏银行申请2,000万元3年期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用以“复方抗疟新药ARCO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项目贷款。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6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明制药 公告编号:2008-31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9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08年9月28日在公司管理和营销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丁国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徐树光监事因公务出差委托何丽山监事会主席代为出席并就会议议题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在职务行为中的回避规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自律规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