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八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9月24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2008年第9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和相关材料。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第8次会议于2008年9月27日下午3时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位。董事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邓永清、全新娜;独立董事彭良波、杨抚生、安新华共9人参加了会议表决。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借款申请》,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向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借款2700万元。
独立董事彭良波发表了以下意见:
“该项借款应规范运作,确保专款专用。”
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借的上述款项为该公司2007年11月出售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内该公司的216.56亩土地款的92.77%。(见本公司临2007-031号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内,注册资本为:12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品云。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及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物高新技术应用、开发;高新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络应用开发;国际保税转口贸易、仓储集散;国际贸易;参与项目投资。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1637万元的股份,占其总股份的91.20%。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品云。经营范围:保税仓储、货物中转、装卸;转口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间的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公司直接持有长江国际出资额9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有长江国际出资额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资额占该公司总出资额的91.2%),本公司实际持有长江国际出资额9912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9.12%。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