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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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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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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10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08—069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9月24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向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马守平先生、马萍女士、田阡先生、李波先生、刘宁华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议案的提出符合法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同意《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08年10月8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从6万元/年提高到7万元/年,上调幅度17%;自2009年实行。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1、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项增加“专用车、金融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是现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利益,新业务的开展将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2、此项议案的提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08年10月8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在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增加“专用车、金融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2、授权经理部门具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事宜。

      三、《关于向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马守平先生、马萍女士、田阡先生、李波先生、刘宁华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截至2008年9月24日,担保余额为6亿元(为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固定资产贷款本金12亿元*50%(出资比例)=6亿元),没有违反规定的担保发生。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1、牛湾110KV输变电站可以为福田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基础设施保障,对该项目的融资进行担保和反担保,符合福田公司的长远利益,是可行的;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08年10月7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同意福田公司向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牛湾110KV输变电站项目贷款9000万元,期限4年;

      2、请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福田公司的上述贷款提供9000万元的担保;

      3、授权张夕勇同志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贷款事宜有关的合同及文件;

      4、向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福田公司在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开立专用账户,该账户由北京晨光昌盛担保公司共管。北京市电力公司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负荷满50%之年度起分三年等额偿还福田公司前期垫付资金时,将款项全额直接划入共管账户内,用于偿还9000万元贷款。福田公司与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需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上述三项决议事项须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4、董事会提名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08—07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晨光”)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9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9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北京晨光为本公司向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牛湾110KV输变电站项目贷款9000万元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6.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9%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背景

      根据公司用电负荷增长需求以及昌平地区电网规划,经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北京市电力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在沙河镇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建设牛湾110KV输变电站一座。福田公司负责前期筹措资金并垫付牛湾110KV输变电工程的设备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待该变电站一期建成投产,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负荷满50%之年度起北京市电力公司分三年等额偿还福田汽车前期垫付资金。

      为了落实项目资金需求,经与北京市电力公司、昌平区政府、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协商,由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为牛湾110KV输变电站提供项目贷款9000万(该额度包含在2008年董事会55亿银行授信额度内),期限为4年。由于该贷款时间较长,必须由担保公司担保,经协商由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福田公司的上述贷款提供9000万元的担保。

      (二)担保内容

      为了管理和使用该笔贷款,福田公司向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福田公司在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开立专用账户,该账户由北京晨光昌盛担保公司共管。北京市电力公司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负荷满50%之年度起分三年等额偿还福田公司前期垫付资金时,将款项全额直接划入共管账户内,用于偿还9000万元贷款。福田公司与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需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

      法定代表人:彭 津

      注册资本: 3亿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3年8月15日-2053年8月14日

      成立日期: 2003年8月15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四年

      担保措施:福田公司向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账户共管。

      四、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已对此项反担保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对该反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08年10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晨光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上述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请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2008-069号”临时公告全文。

      4、该决议事项须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6.9亿元人民币;

      2、本公司逾期担保数量为0。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对该担保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08—07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9月27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福田—奔驰金融合作项目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公司五名独立董事马守平先生、马萍女士、田阡先生、李波先生、刘宁华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截至2008年9月27日,担保余额为6.9亿元(包括为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6亿元担保和为北京昌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0.9亿元担保),没有违反规定的担保发生。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1、在“福田汽车与梅赛德斯-奔驰”战略合作大背景下与奔驰金融公司合作,开展并深入对终端用户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是提高公司销售目标和推进金融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福田公司的利益,是科学的、可行的;同时,也有利于更好的促进“福田汽车与梅赛德斯-奔驰”战略合作的进展;

      2、审计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08年10月8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田—奔驰金融合作项目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1、同意2008年金融服务业务25亿元人民币总授信额度中的10亿元专项用于福田—奔驰金融的汽车金融合作项目;

      2、期间:08年9月—09年8月;

      3、同意由福田公司对用于福田—奔驰金融的汽车金融合作项目的10亿元人民币额度提供担保。

      该决议事项须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福田—奔驰金融合作项目提供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关于福田—奔驰金融合作项目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08—07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名称: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驰金融”)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10亿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0亿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6.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1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背景

      为了促进公司欧曼重卡、欧V客车以及欧曼专用车的销售,2008年3月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及2008年4月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理部门25亿元的授信额度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

      为了争取金融服务业务资源,发挥汽车消费信贷对销售的促进作用,支持经销商开展针对终端用户的汽车消费信贷,更有利于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与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针对终端用户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此提升金融服务业务对车辆销售的促进作用,缩小与主要竞争对手在该业务上的差距,提升福田汽车的竞争力,并突破汽车消费信贷对银行资源的过分依赖。

      (二)担保内容

      由福田公司对用于福田—奔驰金融的汽车金融合作项目的10亿元人民币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期间:2008年9月—2009年8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戴姆勒金融服务集团的一部分。作为戴姆勒和克莱斯勒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助手,戴姆勒金融服务集团在全球超过3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金融公司之一。

      奔驰金融2006年底开始在中国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奔驰金融针对商用车的金融产品包括:经销商存货融资、零售按揭贷款、车队按揭贷款及保险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10亿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2008年9月—2009年8月

      担保措施:由福田公司对用于福田—奔驰金融的汽车金融合作项目的10亿元人民币额度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已对福田—奔驰金融合作项目授信额度及担保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对福田—奔驰金融合作项目授信额度及担保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08年10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田—奔驰金融合作项目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上述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请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2008-071号”临时公告全文。

      4、该决议事项须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6.9亿元人民币;

      2、本公司逾期担保数量为0。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对该担保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