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实达
股票代码:6007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大豆腐巷18号东四饭店32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豆腐巷18号东四饭店322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OO八年十月八日
声 明
一、北京中兴鸿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鸿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中兴鸿基在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实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中兴鸿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S*ST实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S*ST实达 | 指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7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兴鸿基、公司、本公司 | 指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
富莱德 | 指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 |
昂展置业 | 指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 |
中兴鸿基 | 指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长春融创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获得S*ST实达5.78%的股份计20,303,564股之行为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交易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监会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登记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大豆腐巷18号东四饭店322室
3、法定代表人:吴梅芬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1010230247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济性质:民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9、经营期限: 2007年5月30日至2027年5月29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166313400X号
11、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豆腐巷18号东四饭店322室
12、邮政编码:100010
13、联系电话:010-65231686
14、传真:010-652316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状况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执行董事 | 吴梅芬 | 350104196409240025 | 中国 | 福州 | 新西兰 |
监事 | 陈凌 | 350102196412260331 | 中国 | 福州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兴鸿基没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S*ST实达2004年、2005、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18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将理清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权关系,有利于下一步S*ST实达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开展。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权全部过户前,中兴鸿基已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作为潜在股东参与提议了S*ST实达股权分置改革。在S*ST实达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得到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后,中兴鸿基将积极配合各方,尽快实施S*ST实达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S*ST实达的上市资格,保护广大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
中兴鸿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其在S*ST实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中兴鸿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兴鸿基未直接持有S*ST实达股份,中兴鸿基持有S*ST实达控股股东长春融创20%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兴鸿基将直接持有S*ST实达20,303,564股,占总股本的5.7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07年9月25日与2007年11月5日,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与其两位股东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长春融创80%股权)和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长春融创20%股权)签订了两次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S*ST实达股份按昂展置业和中兴鸿基持有长春融创的股权比例转让给他们,其中昂展置业受让81,214,254股,转让价格为8713.5716万元,中兴鸿基受让20,303,564股,转让价格为2178.3929万元;协议各方约定,目标股份转让价款应于股权过户日由昂展置业和中兴鸿基全部支付给长春融创。
由于长春融创所持股份中有51,517,818股为国有法人股,该部分股权的股份性质在转让前需从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因此长春融创在上述股权性质变更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才披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详见S*ST实达2007年11月27日公告)。
通过协议转让,中兴鸿基将直接持有S*ST实达20,303,564股股份,占总股本5.7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中兴鸿基不存在买卖S*ST实达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中兴鸿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曾买卖过S*ST实达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法定代表人声明如下: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人:吴梅芬
2008年10月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董、监、高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一)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二工业区实达科技城九层
(二)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豆腐巷18号东四饭店322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福州市福二工业区实达科技城九层 |
股票简称 | S*ST实达 | 股票代码 | 6007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东城区大豆腐巷18号东四饭店32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0303564 变动比例:5.7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吴梅芬
日期:2008-10-08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实达
股票代码:600734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住 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877号融创上城商业D区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877号融创上城商业D区(13001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OO八年十月八日
声 明
一、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融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长春融创在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实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长春融创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S*ST实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长春融创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S*ST实达 | 指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7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春融创、公司、本公司 | 指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
富莱德 | 指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 |
昂展置业 | 指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 |
中兴鸿基 | 指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昂展置业和中兴鸿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S*ST实达股权按其持有长春融创的股权比例转让给二者之行为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交易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监会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登记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2、住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877号融创上城商业D区
3、法定代表人:许晓军
4、注册资本:三亿元整
5、营业执照注册号: 220107010000022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济性质:民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期限截止2010.5.18)及商品房销售(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9、经营期限:200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4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4756150797
11、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877号融创上城商业D区
12、邮政编码:130012
13、联系电话:0431-85522886
14、传真:0431-855259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状况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许晓军 | 董事长 | 362135197110210078 | 中国 | 北京 | 否 |
吴文杰 | 董事\副总经理 | 350102196803250472 | 中国 | 长春 | 否 |
朱玲 | 董事 | 610111197004262527 | 中国 | 北京 | 否 |
樊西保 | 监事会主席 | 372928198201200234 | 中国 | 北京 | 否 |
李明 | 监事 | 370687197503170437 | 中国 | 北京 | 否 |
王立平 | 监事 | 110102196406142772 | 中国 | 北京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春融创及其控股股东昂展置业、实际控制人景百孚先生没有持有或者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我公司将不再拥有S*ST实达的股权,在未来12个月内也没有增加在S*ST实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长春融创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春融创持有S*ST实达101,517,81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88%。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春融创将不再持有或控制S*ST实达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07年9月25日与2007年11月5日,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与其两位股东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长春融创80%股权)和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长春融创20%股权)签订了两次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S*ST实达股份按昂展置业和中兴鸿基持有长春融创的股权比例转让给他们,其中昂展置业受让81,214,254股,转让价格为8713.5716万元,中兴鸿基受让20,303,564股,转让价格为2178.3929万元;协议各方约定,目标股份转让价款应于股权过户日由昂展置业和中兴鸿基全部支付给长春融创。
由于长春融创所持股份中有51,517,818股为国有法人股,该部分股权的股份性质在转让前需从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因此长春融创在上述股权性质变更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才披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详见S*ST实达2007年11月27日公告)。
通过协议转让,长春融创将不再持有或控制S*ST实达的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长春融创不存在买卖S*ST实达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长春融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曾买卖过S*ST实达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法定代表人声明如下: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人:许晓军
2008年10月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董、监、高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一、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二工业区实达科技城九层
二、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877号融创上城商业D区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福州市福二工业区实达科技城九层 |
股票简称 | S*ST实达 | 股票代码 | 6007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877号融创上城商业D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01517818 持股比例:28.88%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01517818 变动比例:28.8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请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许晓军
日期:200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