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0月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夏增文董事长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847,20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65%。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组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赞成票159,847,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2、审议《关于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159,847,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审议《关于组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赞成票159,847,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4、审议《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159,847,2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5、审议《关于为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154,906,7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1%;反对票4,940,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冰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