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司管理层力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开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张开坚先生简历附后。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张开坚先生简历
张开坚,1959年2月出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先生1982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攀研院钢种室助理工程师,攀研院金材室工程师,攀钢钢研院材料品种研究所所长助理,攀钢(集团)公司钢研院材料品种研究所所长助理,攀钢(集团)公司钢研院院长助理,攀钢(集团)公司钢研院副院长,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攀钢有限公司钢铁研究院院长,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攀钢有限公司钢铁研究院院长,攀钢集团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张先生在工程管理和企业管理方面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
独立董事意见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聘任张开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我们认为张开坚先生符合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张开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特此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白荣春、王喆、董志雄、严晓建
200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