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为属下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开具“付款保函”的决议》(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同意通过)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详见同日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属下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关于增加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决议》(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同意通过)
(一)为满足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航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将发展航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00万元增加至52,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由发展航运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投资公司”)和广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分别按股比注入。煤炭投资公司注资额为37,800万元,资产公司注资额为4,200万元。
(三)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项。
三、《关于向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决议》(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同意通过)
(一)为满足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投资公司”)资金需要,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向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煤炭投资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5,000万元。
(二)根据公司《章程》,此次向煤炭投资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累计金额仍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委托贷款的合同签署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股票简称:广州控股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08-25号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属下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简称“发展航运公司”)承接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简称“燃料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航运”)、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青山船厂(以下简称“青山船厂”)订立两艘5.7万载重吨散货船舶建造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公司为发展航运公司承接上述建造合同,继续建造船舶事项向长江航运、青山船厂开具“付款保函”,对发展航运公司按照上述建造合同应支付的第二期及第三期进度款合计28,6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原为燃料公司就订造上述船舶事项开具的“付款保函”注销。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注册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加火
经营范围:从事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6月30日,发展航运公司总资产为10,015.36万元人民币,负债合计为7.60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为10,007.7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77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展航运公司承接燃料公司与长江航运、青山船厂订立两艘5.7万载重吨散货船舶建造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为此,公司向长江航运、青山船厂开具“付款保函”,对发展航运公司按照上述建造合同应支付的第二期及第三期进度款合计28,6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付款保函为不可撤销付款保函,自收到由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的退款保函后生效,所担保的总额最高不超过应付的上述进度款加上按合同规定利率计算的从应付款日到实际付款日所应支付的利息,有效期以下述条件先到的为准:
①卖方按合同要求交付合同项下船舶给买方;
②买方已支付了合同规定的第三期进度款或公司已代买方支付了第三期进度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已签订的相关散货船舶订造合同规定,以开具“付款保函”方式为发展航运公司提供担保,且自收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的退款保函后生效,担保责任有效期明确,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为属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8,640万元(含本次担保);除本次担保外,公司没有为发展航运公司提供其他担保。
此外,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油品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协议书》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及属下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决议;
2、付款保函。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