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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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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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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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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公告
    2008年10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海星科技     编号:临2008-040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10月8日披露了公司存在诉讼事项的公告(详见2008年10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公告一并提及了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根据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08年2月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自身和上市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为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联合体尚欠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1.4亿元人民币保证金及相关利息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

      担保方名称: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的持股比例为98%。

      1、担保事项:2003年11月26日,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五局”)与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集团”)、本公司共同签定了《阿深高速公路开封至通许段项目建设管理委托合同》,合同约定:海星集团和本公司有偿授权中铁十五局代表其正在注册成立的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阿深高速公路开封至通许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铁十五局向海星集团和本公司指定的帐户分批汇入1.4亿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海星集团和本公司按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铁十五局。合同生效后,中铁十五局如约履行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2004年2月26日,中铁十五局与海星集团和本公司签订了《阿深高速公路开封至通许段项目建设管理委托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约定了退还本息的时间。

      2008年2月1日,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安海星现代饮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出具了《还款担保书》,为上述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尚欠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1.4亿元人民币保证金及相关利息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2、相关情况

      海星集团是西安海星现代饮品有限公司的股东,海星集团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8年7月21日下发了《民事裁定书》([2008]西立保字第9号),已经裁定查封(预查封)、冻结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53741379.54元的财产。(详见2008年10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1):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西安市科技二路62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荣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通讯器材及设备、电子产品(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电教仪器、机房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该公司暂无法提供相关财务数据,本公司收到相关财务数据后将另行补充。

      被担保人名称(2):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二路62号

      法定代表人:韩钢

      注册资本:33759.44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维修;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电子通讯器材及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电信业务代理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12499.02万元,负债总额64158.16 万元,净资产48340.86万元(含少数股东权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包含上述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225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1%。

      四、相关事项的说明

      鉴于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履行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该事项尚待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本公司将及时对诉讼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的意见

      经公司初步核查,造成该事项的主要原因是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未能履行自身及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亦未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认真追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更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未能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2007年4月27日、2007年8月23日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流程管理办法》,未及时将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导致上述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对此,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应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责成管理层加强内部管理及控股子公司的内控,研究相应的解决和处理方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尽快妥善解决上述事项,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司将对上述担保事项及董事会的具体解决方案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1、还款担保书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О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