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下称:建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下称:玻钢院)100%的权益,玻钢院系国有企业,目前正在进行公司制改制工作。改制与重组的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已全面展开,预计将在12月上旬完成。
二、公司将在上述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不包括控股股东建材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用于投资预案中描述的向玻钢院增资扩建年产200套风力叶片项目及建设年产5700吨多轴向玻纤增强材料项目,目前项目的立项、环评正在报审过程中。
三、公司于2008年7月20日与建材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22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待生效条件成立后,将予以实施。
四、特别提示
除2008年7月22日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风险说明外,有关项目的立项、环评以及改制等工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棱光实业 编号:临2008-32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3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9 月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8 年1-9 月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以上。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按照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调整后数据)
1、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369,396.66元。
2、每股收益:0.24元
三、业绩预增原因
主要由于去年上半年公司多晶硅产品尚在恢复生产的建设过程中,而今年1—9月份均已实现正常的生产销售。同时本年初公司完成定向增发股份收购的资产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了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于2008年1月完成了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工作,公司的总股本从151,377,598股增加到269,000,527股。
本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以公司2008 年第3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