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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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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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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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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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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08年10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2        证券简称:中西药业        编号:临2008_030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人员的工作失误,本公司已于2008年9月26日披露的《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08_025)中的内容出现遗漏,现就上述遗漏内容作补充如下:

      原公告内容“第二项”议案为:

      1、原章程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2、原章程条款: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现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现更正议案内容为:

      1、原章程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2、原章程条款: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现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3、原章程条款: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8人时;……。

      现修改为: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

      本公司就上述工作失误给投资者带来阅读上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充分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