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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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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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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2版:信息披露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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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0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08—02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08年10月9日发出,会议于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为对方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7月为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峨眉山市支行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了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敞口最高限额(不含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470万元额度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授信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

      一、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纸业),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15层;法定代表人:胡培军。注册资本:柒仟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纸制品,涂布白板纸;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摘要(单位:万元)

      项 目     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0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9,578.65                         42,769.92

      净资产         20,330.63                         21,114.93

      资产负债率     48.63%                             50.63%

      项 目     2007年度(经审计)         2008年1——6月(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    43,847.50                         20,915.00

      主营业务利润     9,322.18                         3,806.31

      净利润                4,607.73                         1,870.05

      净资产收益率     26.32%                             8.86%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有效防范本公司担保风险,公司近年逐步降低了对外担保额度,于2008年8月末解除了为攀枝花大地水泥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担保(实际实施1,500万元)。截止2008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含即将到期的大地纸业1,500万元担保),为乐山市财政局逾期担保1,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上年度末净资产的4.76%。

      董事会认为通过互保方式有利于筹集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大地纸业不是本公司关联方,也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该公司自设立以来经营业绩稳定,银行资信良好,2007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8.63%,本次担保授信为互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于2008年7月为本公司3,000万元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了担保,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授信。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大地纸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审计的大地纸业200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2007年度合并利润表;2008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年6月合并利润表;

      3、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地纸业关联关系说明 ;

      4、大地纸业关于提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互为对方银行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函。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授信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请见附件)。本公司将根据担保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授信互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为对方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已向本人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现就此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公司融资信贷能力,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和技改资金,同意通过互保方式拟继续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善支行敞口最高限额(不含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470万元额度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授信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

      大地纸业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也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6%。

      2、本次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骆国良、夏建中、李静

      200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