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成股份
股票代码:600882
出让人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出让人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9号
联系电话: 0533-2307175
简式权益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 10 月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司开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负责人:王修德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9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修德 | 局长 | 370303195809152116 | 中国 | 山东省淄博市 | 否 |
前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淄博市财政局持有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41,186,340股,占其总股本的30.65%。
第二章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大成股份股权,在未来12 个月内淄博市财政局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6月25日作出《关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568号)批复,同意淄博市财政局将其持有的大成股份6526.6717万股股份划转给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具体划转情况如下表:
划出方 | 淄博市财政局 |
划入方 |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
划转数量(股) | 6526.6717万 |
占大成股份总股本的比例(%) | 30.54 |
股份性质 | 国有股 |
第四章 前6个月内买卖大成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淄博市财政局不存在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 个月内买卖大成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形。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它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淄博市财政局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淄博市财政局
负责人: 王修德
签署日期:2008 年 10 月 14 日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淄博市 |
股票简称 | 大成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88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淄博市财政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9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6526.6717万股 持股比例: 30.5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6526.6717万股 变动比例: -30.5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为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淄博市财政局
负责人(签字): 王修德
日期:2008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