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今日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的认定及审核,公司2007年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条件,公司2007年度超过15%的所得税费用获税收减免,金额约为5.2亿元。目前,已收到相关减免税额并作为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的抵减记入当期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