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4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分行办理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8,100万元提供担保。上述各类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8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9,600万元,未超过1亿元人民币。本事项无需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5日,由本公司和浙江大农机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出资比例分别为70%、30%。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下云村;法定代表人:王洪仁;注册资本:9,300万元;经营范围:机械化农机具及配件、泵制造(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有关许可证经营);清洗机及配件、园林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制造;从事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凭有关许可证经营)。截止200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509.09万元,负债总额为12,202.6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46.46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600万元,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9,6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07年度合并报表)的23.24%。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