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08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08年10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投票表决。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吴京荣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9人,代表股份 62,336,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0,244,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7%;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6人,代表股份2,092,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啟伟、宫云律师见证。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21,28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7%;
反对976,347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7%;弃权39,300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60,785,4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51%;
反对419,3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7%;弃权1,132,1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股票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60,785,4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51%;反对419,3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7%;弃权1,132,1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0,785,4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51%;反对419,3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7%;弃权1,132,1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0,785,4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51%;反对419,3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7%;弃权1,132,1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60,758,9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7%;反对453,8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3%;弃权1,124,1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0,785,4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51%;反对419,3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7%;弃权1,132,1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60,758,9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7%;反对445,8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2%;弃权1,132,1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60,788,2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52%;反对416,5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7%;弃权1,132,1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量
表决结果:同意60,761,7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7%;反对416,5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7%;弃权1,158,6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6%。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0,761,7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7%;反对443,0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1%;弃权1,132,1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60,761,7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7%;反对416,56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7%;弃权1,158,63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6%。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55,3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6%;反对297,44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8%;弃权1,284,15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06%。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新型节能电除尘器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55,3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6%;反对297,44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8%;弃权1,284,15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06%。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华电新疆乌鲁木齐热电厂2×330MW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BOT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55,3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6%;反对297,44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8%;弃权1,284,15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06%。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55,3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6%;反对297,44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8%;弃权1,284,15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06%。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12,131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39%;反对290,445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7%;弃权1,334,352股,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14%。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啟伟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