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部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1.4 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5本公司董事长郭运斌先生、代总经理唐乾山先生、财务总监贺红春先生及财务经理张晓慧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271,338,509.33 | 1,186,747,255.53 | 7.1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437,503,341.44 | 421,485,814.58 | 3.80% |
每股净资产 | 1.4567 | 1.4034 | 3.8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695,184.72 | 214.9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4485 | 214.9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 | 25,922,871.37 | 16,017,526.86 | -28.26% |
基本每股收益 | 0.0863 | 0.0533 | -28.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 | 0.0535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863 | 0.0533 | -28.26 |
净资产收益率 | 5.93% | 3.66% | 减少2.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 5.89% | 3.67% | 减少2.44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营业外收入 | 29,410.00 | ||
营业外支出 | -492,560.07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14,360.84 | ||
合 计 | -48,789.2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778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 20,946,5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12,179,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浙江淼达投资有限公司 | 8,505,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付瑞英 | 3,92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美丽 | 1,74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京亿投资有限公司 | 1,535,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苏五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161,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翁妙秀 | 1,020,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金长伦 | 893,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秀霞 | 79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1.51%、54.11%、62.53%,系本期湖南麓谷医药有限公司、库尔勒汇通银泉水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4.97%,系本期房地产项目售房款增加以及往来收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目前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于2008年7月8日向深交所申请了股票交易停牌,自2008年7月9日停牌至今。在此期间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期工作,经与相关部门沟通,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属于上市公司合并创新业务,在申请停牌期限内无法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事宜等,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股东名称 | 特殊承诺 | 承诺履行情况 |
1 |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 |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占汇通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 严格履行 |
2 | 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占汇通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 严格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郭运斌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