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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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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0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8-041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16日上午9:30在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21号中银大厦21楼本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公司股份635,297,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81%;其中B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7名,代表公司股份6,766,259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以原总股本531,062,4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0股,派发红股于2008年4月22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62,124,8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31,062,400元变更为1,062,124,800元。

      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35,297,459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634,685,61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37%,其中B股6,154,41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9687%;反对0股;弃权6118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63%。

      2、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35,297,459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634,685,61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37%,其中B股6,154,41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9687%;反对0股;弃权6118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63%。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费卫彬先生辞职,经大股东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选举产生,增补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田桂华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田桂华先生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35,297,459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634,685,61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37%,其中B股6,154,41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9687%;反对0股;弃权6118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63%。

      4、关于设立苏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本公司于2008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公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35,297,459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634,685,61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37%,其中B股6,154,41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9687%;反对0股;弃权6118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6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韦少辉律师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