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挪威Awilco Offshore ASA公司股权项目
进展公告之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10月7日发布的《关于收购挪威Awilco Offshore ASA公司股权项目进展公告之五》记载:“Awilco Offshore ASA公司的98.66%股权已经过户至要约人名下。”经要约人确认并澄清,自愿要约完成后,Awilco Offshore ASA公司98.8%(而非98.66%)股权已于2008年9月29日过户至要约人名下。
要约人董事会决定,自2008年10月15日挪威奥斯陆交易所收市之时起,根据挪威公众有限责任公司法第4-25条和挪威证券交易法第 6-22(3)条的规定,对于要约人尚未持有的Awilco Offshore ASA公司股份进行强制收购,强制收购完成后,要约人将取得Awilco Offshore ASA公司所有股份的所有权。
赎回价格根据挪威证券交易法第6-22条确定,与要约价格一致,为每股85克朗。Nordea Bank Norge ASA银行代表Nordea Bank Finland Plc银行,根据挪威证券交易法第6-22(3)第3项规定的要求,对本次强制收购股权的交割提供担保。
Awilco Offshore ASA公司的现有股东如对上述赎回价格有任何异议或拒绝,必须在2008年12月20日前提出。若不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对赎回价格提出异议或表示拒绝,将失去提出该等异议或表示拒绝的权利,并将被视为接受强制收购的要约。
要约人董事会决定在强制收购完成后向挪威奥斯陆交易所申请Awilco Offshore ASA股票退市。
本公告中的有关术语、名词的解释请参见《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