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6日上午9:00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8年10月1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董事长王功伟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鞠瑾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董事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暂停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股申购的议案。
参照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除继续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外,将进一步严格管理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指除募集资金、信贷资金以外的可由公司自由支配的资金)的投资行为,决定暂停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股申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暂停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股申购;
二、公司将继续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8-04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与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组成的投标联合体通过招标方式以12.25亿元获得石景山区衙门口居住、公建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中标通知书。
该宗土地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地区,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金融,占地面积263,402.14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50,742.33平方米(含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的限价商品住房)。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