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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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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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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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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增宏源证券、中投证券为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8年10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宏源证券将自2008年10月20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自该日起,中投证券除已代销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基金外,还将新增代销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自2008年10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宏源证券的全国营业网点办理如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基金、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基金、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基金。

      同时,自该日起,投资者除可继续在中投证券的全国营业网点办理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外,还可办理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基金、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联系人:魏海

      电话:010-62267799

      公司网站:www.ehongyuan.com.cn

      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人:刘权

      电话:0755-8202652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 www.cjis.cn

      建信基金服务热线:(010)66228000

      建信基金全国统一客服号码: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建信基金网站: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宏源证券、中投证券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0月18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交通银行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确定,自2008年10月20日起通过交通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1);

      建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2);

      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3);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5);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8)。

      本公司今后募集并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5、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三、基金转换费用和转换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如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入金额: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办理时间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技术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交通银行的基金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六、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或交通银行联系: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10-66228000

      全国统一客服号码: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2、交通银行

      网站: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