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孙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秋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仪修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8.9.30 | 2007.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6,321,895,010.00 | 6,106,794,899.00 | 3.52% | |||
股东权益 | 2,520,083,376.00 | 2,483,615,905.00 | 1.47% | |||
股本 | 938,482,978.00 | 625,655,319.00 | 50.00% | |||
每股净资产 | 2.69 | 3.97 | -32.24% | |||
2008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8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 | 799,401,930.00 | 7.72% | 2,432,236,447.00 | 12.87% | ||
净利润 | 42,306,524.00 | -4.46% | 136,572,324.00 | 5.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191,479,610.00 | -30.7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0.20 | -42.86%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5 | -16.67% | 0.15 | -6.25%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5 | -16.67% | 0.15 | -6.25% | ||
净资产收益率 | 1.68% | -1.98% | 5.42% | -5.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62% | -2.19% | 5.36% | -5.5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08年1-9月金额 |
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 | 1,598,739.00 |
政府补助 | 2,300,000.00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2,743,670.00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984,828.00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534,974.00 |
合计 | 1,604,923.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68,695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青岛芳莉进出口有限公司 | 5,453,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密市惠通投资有限公司 | 4,769,82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4,078,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大江 | 1,31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培勇 | 1,0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明华易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潘雪英 | 876,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尚诚证券信托 | 864,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增加30.8%,主要系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原材料所致。
2、其他应收款增加86.68%,主要系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
3、工程物资增加1466.42%、在建工程增加198.55%,主要由于公司大规模技术改造、光伏项目公司筹建、新建厂房、购置设备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增加139.9%,主要系公司广告品牌策划费、网络营销费及光伏项目公司开办费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减少55.69%,主要系公司归还部分往来款项。
6、应交税费减少61.17%,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前期尚未缴纳的税费所致。
7、长期借款减少48.92%,主要系公司将部分长期借款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8、销售费用增加66.38%,主要系公司广告营销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减少41.17%,主要由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率。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第一大股东关于上市后限制股份转让的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孚日控股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接到孚日控股出具的承诺函:本公司作为孚日股份的股东,承诺本公司所持有的孚日股份的股份自2009年11月25日起继续锁定两年至2011 年11月24日。
本公司拟受让孚日股份实际控制人孙日贵先生于2009 年11月24 日后转让的股份,该拟受让股份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约收购豁免为实施前提,将一并锁定两年至2011 年11 月24日。
2、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上市后限制股份转让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日贵先生承诺:本人自孚日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孚日集团股份,也不由孚日集团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承诺在孚日集团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后一个月内,本人自愿将本人持有的孚日集团中的不低于20%比例的股份,按照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拟转让股份的承诺自2009年11月24日解禁后,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约收购豁免为实施前提。
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接到孙日贵先生出具的承诺函:本人作为孚日股份的股东,依照上市前的承诺及招股书公告的内容转让股份。在转让前提满足的情况下,除上述拟转让股份之外的剩余股份自2009 年11月25日起将锁定两年至2011年11月24日;在转让前提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本人持有的孚日股份的股份自2009 年11月25日起继续锁定两年至2011年11月24日。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追加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董事单秋娟、孙勇、秦丽华、杨宝坤、王培凤、颜棠,监事吴明凤、李爱红、门雅静及高级管理人员王进刚于2008年7月18日出具承诺函:本人作为孚日股份的股东,承诺本人所持有孚日股份的股份自2009年11月25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至2010年11月24日。
3.4 对200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30% | |
预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 | ||
2007年度经营业绩 | 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7,987,819.0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08年公司虽受到了人民币升值、贷款利息、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但公司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不断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不断扩大产品销售,使公司业绩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