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截至2008年10月20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0月16日、10月17日、10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咨询第一大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八年十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S*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8-049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未来两周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协议。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0日